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沪苏浙今起同步公示!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规草案来了
2019年5月底,党中央、国务院正式印发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》,明确以上海青浦、江苏吴江、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,要求共同编制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,联合按程序报批。
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19-2035年)》编制工作自2019年7月启动,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,今天(18日)起正式开展社会公示。2019年5月底,党中央、国务院正式印发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》,明确以上海青浦、江苏吴江、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,要求共同编制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,联合按程序报批。
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19-2035年)》编制工作自2019年7月启动,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,今天(18日)起正式开展社会公示。